我是农村人,在2012年11月定婚付给女方彩礼36000元,在2013年11月结婚,付给女方彩礼50000元二次合计86000元,现金,有中介人作证,赠品没算,但没办结婚证,婚后2014年12月生有一女孩,户口入在我户上,在2015年5月双方离婚,到现在已经7个月,由女方扶养,在此期间我又给女方2000元现金,现在女方提出要扶养费,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现在和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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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需要支付抚养费
追问:支付多少,怎么给
解答:按月支付其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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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必须给,那是给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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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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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支付抚养费,可当面来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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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