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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怀孕六个半月,今天在超市买的饭,吃完之后上吐下泻,去医院急诊,病例上医生写的是因为吃的不卫生导致的急性肠胃炎,诊疗费和药费一共60.9元,来回车费200元,并且需要再加休养3天、超市负责人说让我提赔偿要求,我要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车费,和商品十倍价格赔偿。请问还有其他需要补充么?

婚姻家庭
2016-01-20 15: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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