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1.15日,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组、采购单位、公证处、投标单位所有人员都在场,三家投标单位标书,由代理机构人员宣布标书符合要求现场开封,首先将各家的报价文件开报后,就让三家投标单位各自退出,告知在1月18号到网上查询结果好了,可是到了今天下午网上末查到,但是有消息传出说是,有一家的投标文件封面没盖公章作废标了,要重新招投标了。急求咨询:1是为什么在开标书时封面没有盖公章不宣布为无效标?2是为会么报价文件开标后就叫投标人退出,不等评分结果出来后当场告诉各投标人?3因为无效标的标书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评审组最后评分 这家得分也没有明显优势,到评审结束了说无效标,这次招标不算要重新招标。4、这样对我们认真按规定做的投标人是一%B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