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1.12日接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签字后上面写着让我于接到通知书三日内到公司办法交接手续,接到通知书后直到今日我一直在上班,但至今没有人与我办法交接手续,1.16日我致电人事经理,她说她正在协调此事,在找人与我交接,但直到此时仍没有动静。我想请问我还需要继续这样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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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与公司沟通一下,看公司要求。还要保留好相关文书。
追问:如果公司一直这样拖着,我最多需要上多久的班就可以不去上班了?l因为我也需要找其它工作,不能一直这样上班耽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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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与公司沟通一下,看公司要求。还要保留好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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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与公司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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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继续上班,然后所要你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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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与公司沟通一下,看公司要求。还要保留好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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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