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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在小额公司贷款了,把我的手机号码留下了,天天打我电话,说我合伙诈骗,他贷款时贷款公司曾资询过我他公司的情况,我回答过,我会有什么麻烦吗?

债权债务
2016-01-18 12:19: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能是紧急联系人,具体可以问你叔叔。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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