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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过程中哪些属于鉴定程序违法?

交通事故
2019-04-09 07:54: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须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中应该注意的事项: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选择伤残鉴定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二、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X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手术病例和检查记录;
    4、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5、鉴定申请人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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