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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车祸被害人家属,2014年7月235日我丈夫在天津以高速路段遭遇车祸致死。当时肇事司机逃逸(一周内抓获归案)我们原籍河北景县一农村户口。2003年我们就在衡水市区买了楼房并定居。我爱人在北京从事承包建筑和装饰工作。法院判的赔偿标准按得是农村。并且我公公的抚养费也没给说计算在赔偿费里啦。请问这种判决是否正确 另外肇事司机是被交警从家里抓获的 为什么法院却说是自首。我作为一个家庭妇女在此打击之下重病染身。请各位法律界人士给我做主。

交通事故
2016-01-15 14:52: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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