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年前与对像协议离婚了,婚前贷款购买的楼房,协议书中写明楼房归我所有,贷款由我来还,我一次性给我对像10万无钱,现10万钱已给对像,但因贷款还没偿还完毕,所以房产证姓名一直没有更正到我个人名下(当初是我们俩人的名字),现在偿还完贷款后,我想将房产证两人的名字,变更为我个人的名字,可是房管局说,必须由我对像本人和我一块到场签字或拿出书面的法院判决的离婚判决书,才可以变更。但我因是协议离婚,所以没离婚判决书,而对方也不愿来配合签字。请问:这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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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形成生效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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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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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能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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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起诉,确权,对方协助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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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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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