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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刚进公司两个多月做财务工作,一天公司会计叫我在一份借款合同上代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按了手印。也没有任何委托书。当时什么也不懂迷迷糊糊的就代签了字。借款合同上写明了是公司向公司借款,借款用途是公司周转。也盖了公章的。请问,如果出现经济纠纷我需要负责吗?

债权债务
2016-01-14 15: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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