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证据 医师未掌握人血制品用药适应证和药品使用说明书关注度不够。 次要证据1 医院利用病房那卡要吃造成病情延误 次要证据2 医院在加护病房期间,可能是使用镇静剂造成病人神志不清拔管造成大量失血。 造成了病情加重,延长了康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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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存全部病历(每日清单,医嘱、病案首页、诊断证明,住(出)院证,各种同意书、检查报告、体温单等)。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看完病历后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才因上述过错承担责任。
二、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 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三、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受害人年龄,家庭成员结构,住院天数,居住环境,伤残等级等进行赔偿。
四、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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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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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说具体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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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案例,胜诉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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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说具体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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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