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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在服刑期间自杀死亡,监狱有没有责任赔偿?

刑事案件
2019-05-02 17:58:3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对于罪犯在监狱死亡的赔偿,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监狱有过错责任的,可根据《监狱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国《监狱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十四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追问:犯人是上吊自杀的,监狱说是用裤腰带自杀的,我们家属要求看监控,监狱方面说监控坏了,我们怎么感觉都不是那么回事,请问这种情况监狱有多大的责任,有没有责任?
    解答: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你好,监狱是有一定责任的
    追问:你好律师犯人是上吊自杀的,监狱说是用裤腰带自杀的,我们家属要求看监控,监狱方面说监控坏了,我们怎么感觉都不是那么回事,请问这种情况监狱有多大的责任,有没有责任?
    解答:你好,建议你建议律师诉讼解决
  • 你好,监狱有部分责任。
  • 你好,要看有没有过错
  • 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为: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 见《监狱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   服刑期间的医疗费是由国家承担的。  原则上不管是不是在服刑期间得的病,只要人在监狱,手术费用由监狱付,具体是由所在的监区付。但是这里要注意2点:1,。不是必要的情况下(比如没有生命危险,不会造成残疾等),监狱是不会给于较大(比如费用很高的情况)的手术的。2.属于可治不可治的情况下,病人自己要求治疗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要求服刑人员自己付治疗费用。  另外根据国家相关法规:1.监狱设有具备行医资格的医疗机构,负责罪犯的医疗保健,监狱按每月每犯8.30元的标准核发医疗费,医院统一使用,保证罪犯有病及时得到诊治。监狱对从事特殊工种的罪犯定期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专档。  2.犯人在服刑期间有生病有得到及时诊治的权力。
  • 有责任
  • 您好,看自杀与监狱是否有关而定
  • 要是是自杀死亡 监狱是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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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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