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小孩在学校里下课玩耍时,被其他小朋友绊倒摔伤,导致左肱骨上端骨折。这样对方和学校还有我们各自该承担什么责任。
-
你好,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赔偿权利人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起诉的话,如果被告主张时效抗辩,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才能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你好, 小孩之间根据过错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你好。1、不满10岁的小孩,在学校受伤害,推定学校有过错,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2、对方小孩监护人也要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
-
你好。1、你可要求侵权人的监护人承担责任。2、学校在未尽到管理、教育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
您好,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需要承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建议与学校还有对方监护人协商。
-
你好,你孩子多大?10岁以下在学校出事故推定学校有过错,学校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
孩子多大了呢,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需要承担责任
-
可以追究校方责任。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