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怎样写?要注意什么事项?员工和债务怎么处理?清算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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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工商局了解清楚需要什么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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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向法院突出申请,法院受理后发布公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证明 XX公司目前已由法院发布公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开始清算。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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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有企业清算登报流程以及需要登报手续及刊登媒体如下: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三次)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注销即需在当地市一级(或工商局指定)报纸上刊登“公司注销公告”即为公司注销必备。刊登过程中注销方应配合报社出示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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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
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
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破产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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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流程如下:(一)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阶段的工作如前所述,接管破产企业是清算组成立后的首要职责,《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二)破产清算组在清理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破产清算组在接管破产企业后,即进入破产清理阶段,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负有管理的义务,这一管理义务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保管破产财产,这是清算组的日常工作之一,目的在于防止破产财产受到人为或意外的损失;二是清理破产财产,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清理,以最终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为破产财产的分配打下物质基础。《贯彻意见》第五十六条就规定:“清算组接管企业后,应组织企业留守人员和清算组的工作人员,对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清点、登记造册,查明企业的实有财产总额。(四)破产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变现处理阶段的工作在破产财产清理和评估工作完成后,清算组应将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处理,也就是将破产财产中的非金钱财产依照法定的条件和方式出让给他人而转化为金钱财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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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复杂,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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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的证明文件就是对公司现存资产、债务债权进行清理结算,并没有固定的格式。该收的帐收回来,欠的钱付清,剩余资产盘算好就可以了。
如果需要参考,可以在公司内部文件中找一找范本。企业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需要向法院突出申请,法院受理后发布公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个文件一定要做的尽量清晰明白,防止出现钱款去向不清、欠债的情况,这样的话将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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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