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总部在青岛,济南设了分公司,但是没有具体去工商登记,只是操作业务,现在公司决定取消办事点,但是有一个哺乳期员工,入职时间是13年9月份,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告知她,是否还应该给她额外的工资补助呢?如果有的话金额应该是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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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关系,还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同时,三期女职工受特殊保护,建议谨慎处理,先协商,不要直接下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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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直接起诉总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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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支付5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这个属于公司原因解除合同。需要律师帮忙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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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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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