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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2日与楼下发生争执,他们出手打人,我当时还了一下,双方都报案,同时录下口供。对方女儿在医院,他们去医院开病历要我们赔偿,当时我们也有伤,我们没想到他们会讹人,没去医院看病,他们做了伤检报告,要起诉法院,我们是不是没办法了

其它综合
2016-01-12 13:07: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报案,公安机关会验伤,如果是轻微伤,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另外公安机关还对对方给予罚款和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是轻伤,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报警,验伤,如果轻伤,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如是轻微伤,可以追究民事责任。
    但是无论如何,治安管理处罚均需要承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机关可以给予15日以下拘留并罚款
  • 到派出所调取出警记录做为证据,不过也要看出警的警察是怎么记录的,但如果对方的确被你们打伤并且构成了伤残,那你肯定要赔偿,能和对方协商解决就协商吧,在法院也可以调解。
  • 你好,有办法,你们也可以起诉他们要求赔偿医疗费
  • 有办法。
  • 你好,要看伤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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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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