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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驶过程中,因减速导致后面自行车追尾我的后车轮,并将我向前推行数米,在此过程中,本人未受伤,但后面追尾的人因刹车过猛导致脸部着地受伤,请问责任如何划分。

其它综合
2016-01-07 22:23:2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你好,责任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划分的,根据认定书来确定赔偿责任。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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