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婆是2002年生小孩医疗事故,那第一次在宁波医疗事故鉴定,医院承担输血不够,备血不及时·,导致肾功能衰竭,子宫切除,皮脏外死切除,肠脓肿,双肾萎宿,院方承担次要责认,我们不服去杭州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结果医院承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当时因我老婆病情严重,需要去上级好医院医住,因家里贫困之能双方民事调解,总共倍589000元,现在肾功能上升需要许多钱医住,请律师帮忙是能上诉谢谢。在民事调解书上写了,今后双方不再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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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经签订调解协议的,重新主张权利较难
追问:你好陈律师:因以前没钱看病,只好调介解决医疗问题,现在病重需要医药费医治是手起诉医院倍后果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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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已经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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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