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老婆是2002年生小孩医疗事故,那第一次在宁波医疗事故鉴定,医院承担输血不够,备血不及时·,导致肾功能衰竭,子宫切除,皮脏外死切除,肠脓肿,双肾萎宿,院方承担次要责认,我们不服去杭州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结果医院承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当时因我老婆病情严重,需要去上级好医院医住,因家里贫困之能双方民事调解,总共倍589000元,现在肾功能上升需要许多钱医住,请律师帮忙是能上诉谢谢。在民事调解书上写了,今后双方不再交涉,

医疗纠纷
2016-01-07 12:52: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