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暖的问题,按照你说的合同中是有暖气设备,这个用词是非常模糊的,你们可以查询该楼开发时的其他材料,比如宣传单、设计规划等等与该有关的材料,如果其中可以确定是水暖,那么开发商就应当承担责任,你们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大家与开发商和物管交涉,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律师起诉法院解决。
电梯的问题,本身每个业主在收房时,都会交纳公共设备维修基金,这个基金就是维修如电梯这些设施的,你们也同样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处理。
总之,你们小区的种种问题,归之,是应当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到管理部门备案后,代表业主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