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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跟朋友在饭店喝酒。我说不喝酒啦。他还让我喝,给我喝多啦。他送我回家,当时我已经人事不醒啦,他把我送回家,但是当我回家的时候。我的爸爸打啦我几下,我的那个朋友就掐住啦我爸爸的脖子,我俩就打起来啦,打的时候也不知道打他哪啦,然后,他从我家走的时候没事,出去闹事,自己摔倒在三轮车上把嘴巴碰裂开啦。然后过啦几天他家报警,说我把他给打啦。这几天又说眼睛疼。我应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6-01-09 10:17: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你们打他了吗?如果他的伤是你们打的,就要承担责任
    追问:我也不清楚,那他自己从我家走啦以后,在外面摔到啦,我应该负责吗
  • 没有证据。无法确定责任。
  •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让律师帮助你分析案件情况,好近一步维护你的权利 
    追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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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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