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家有兄弟姊妹3人,大姐大弟二弟,共住1套公房,父亲已过世,后商量决定将房屋户主过户为小弟(同时签有协议以后拆迁买卖将三人平分),户口均在此房住址,现在大弟二弟翻脸,想将大姐赶出,想咨询签署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协议有没有年限,大姐一直在此居住,按法律是否享有此房3分之一?

继承
2016-01-11 10:42:3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按照你们三方协议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是有大姐三人之一的。
    追问:你好,我还想问下那个协议有没有有效期呢,别人说过了3年 协议就失效了
    解答:在协议中没有约定关于期限的条款的话,协议是一直有效的。
  • 您好,只要您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且是自愿签署的,则是合法有效的。按照协议房屋拆迁后可以分得应有的三分之一。
  • 你好,协议如果有双方签字意思表示没问题就有效的。如果户主是小弟,房子其他人不经过同意不能居住,至于之后拆迁才平分。
  • 你好,协议有效,如果协议只是约定了拆迁款三人平分,则可以要求分割拆迁款,但如果未拆迁,则不能要求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继承遗产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均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各方继承人对房屋已经进行协商,该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因您情况比较复杂,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 协议是有效的,大姐享有三分之一份额。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