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单位干了6个月了。老板不给签合同,不给上保险,还托欠我三个月工资,向老板要钱他说没有。我们是口头协议。一个月5干元,想通过法律要回工资,但是我没有什么证据。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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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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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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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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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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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