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足浴按摩店前台收银员,那刚好是我近期找到的一份新工作,2015年12月27日第一天上班,12月29日九点左右时,也是我上班第三天,派出所来店里检查,当时店里有当班的主管,派出所去按摩房里检查,从里边带出来一位客人和一个女技师,当时我在吧台里边,我们吧台那边有一个门,当时我关着,但是我没反锁,派出所的人直接打开门就自己进来了,之后拿走了我们的收银电脑主机,还让我跟他们去,说去了问我话,让我换了工服,之后我就告诉我们当班主管,我们主管说我是新来的,可是人家就要让我去,后来主管也一块去了,之后我就跟随他们去了派出所,说是去问我话,之后去了就问了我的工作流程,然后一去就是将近九个小时,而且在那之前我还上了七八个小时的班,在派出所的审讯室坐了将近九个小时,期间我提出过要回家,因为那根本就跟我没有什么关系,他们不让我回,后来直到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店里的一个领导才来,来了之后,派出所的人问完他话,还让他交罚款,后来领导出去取钱,取了一个小时,之后回来交完钱,都五点多了,然后派出所的人就说让我们领导带我们回去,回去了之后都快第二天六点了,因为那天我也要上班,我还问了主管,我还是照常上班吗?他回答肯定得正常上班,之后我回去睡了一觉,就去店里上班,点到的时候,店长还说他以为我不会来了,因为我当时还在试用期,。后来上班的时候,越来越多的同事在我面前提起此事,店里领导没有给我一个合适的解释,我还未满十八岁,我不想因为此事影响我以后的正常生活,我认为店里应该给我赔偿应有的精神损失,还有那天晚上我家里人在家等了我一晚上,害我家人担心,而且那件事也在我的心里造成了一定的阴影。此事我不知道如何向上级领导汇报。希望通过法律能给我一定的提示。

合同纠纷
2016-01-05 07:03: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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