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产分割问题
爷爷于今年去世,有子女七人,留有杭州房产一套,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据奶奶称,房子是奶奶出钱买的(时间久远,现很难拿出证据),杭州的小姑妈称当年房子是分给她做婚房用的(时间久远,现很难拿出证据),所以要求继承一半房产,另一半归奶奶所有,请问这样分割是否合理,若不合理该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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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你爷爷奶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属于两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只有一半是属于你爷爷的遗产。属于你爷爷遗产部分,如果没有遗嘱的,你奶奶及七名子女有权共同继承,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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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又没有相应证据,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除去你奶奶的一半份额,另外一半份额所有继承人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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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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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首先,一半的份额属于你奶奶,其次,爷爷的部分由奶奶和其他七个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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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