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小轿车(交全险)和电动车相撞,两车损坏,双方同等责任。电动车无法维修,经保险公司照相,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同意赔付2000元,交(商业险)第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同意赔付应该赔付部分。因人伤诉讼到法院,涉及电动车赔付。有购车收据但不是税务发票,修理部的修理记录,保险公司照相复印件。法律是否支持?怎么索赔。
-
您好,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大小,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即可,一、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当面咨询,具体财产损失需要证据法院才支持。
-
你好,财产损失可以赔偿,按照实际损失以及双方的责任比例计算赔偿数额。
-
你好,正规发票才可以作为证据被认定
-
原则上以发票为准,如果不能提供,需评估或者鉴定。
-
需准备具体材料
1、证明诉讼主体材料:身份证(原、被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保单、公司的工商档案;
2、证明交通事故事实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意见书和其他交通事故鉴定书;
3、证明赔偿项目金额材料:医疗费发票、病史病历、误工工资证明、护理误工证明、经常居住地证明、交通费发票、鉴定费发票、律师费发票、出院小结、调查取证发票等。
-
你好,一般情况下,法律只支持正规发票。因其他地方您表述的不够清晰,所以建议你电话详询。
追问:发票是卖车店的,不是正规发票。可以去补吗。保险公司现场照相复印件能做证据吗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