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10月中旬签了一套2手房买卖合同,合同写2016年1月20号前办过户手续,房子11月就已经网签过了,我们11月中打电话让他办过户,他都以各种理由不来签字,现在房价涨了好多,卖家推脱房子有问题卖不了了,这是卖家的唯一住房,但有一套以上门面房,我起诉卖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且不接受他的违约金,而是要求强制卖房给我,房子我能买的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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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好能将房东的钥匙拿到手,可以举证对方已经交付了房屋只是没过户,否则,可能只能要求违约金,但可以请求法官裁判,将您购房延误后损伤一并计算,这是可以支持的,因为最近这种案子真的接到好多,可能房价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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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强制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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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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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具体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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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解除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强制履行交付房产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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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凭法院判决可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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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房房一方付款条件已具备,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出卖房履行协助过户义务!本律师处理过类似的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建议你带好相关资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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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