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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想诉讼离婚!女江苏嫁到安徽,结婚五年感情一直不好,加上两人性格不合,分居两年以上,感情无和好的可能,我想问他在江苏苏州打工我也在苏州能诉讼办离婚吗?我也不想出庭能让律师完全处理吗?

民事相关
2016-01-01 21:05: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您可以到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苏州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则您可以在苏州起诉。经常居住地是离开户口所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所。离婚案件当事人应该出庭
  • 您好,不可以的。
  • 你好,一般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 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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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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