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已经开过庭,好像是要判不离,好像是说夫妻分居不够两年,但是实际上分居已经三年多了,只是14年9月才起诉,法院就按起诉的时间开始算起。请问这样合理吗?还有其他办法吗?很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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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判离婚的法律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分居时间的长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离婚的。如因其他因素未判离婚,可以上诉至中院。
追问:你好,请问感情破裂,怎么收集证据,哪些方面可以作为证据呢
解答:你好,建议电话咨询,以便详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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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主要是感情破裂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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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离婚的。如因其他因素未判离婚,可以上诉至中院。
追问:哪些可以作为证据呢,如果没有新的证据,上诉到中院结果是不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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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是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希望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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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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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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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