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5年10月29日晚借朋友的朋友一万块钱,月息900,用车抵押,当时说好的不好开我的汽车,因为保险过期了,又到保养期,在这期间开我的车,还借给别的人开,所以我没给他本金10000块,现在已开了二个月,不还我车,请问我可以用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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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车辆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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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换车并赔偿损失。
追问:我今天看到是其他人开的,我可不可以阻拦再报警吗?
解答:可以的,在紧急情况下你是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损害发生的,但是要注意行为一定要适当。
追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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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汽车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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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