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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定市徐水区公开的消息,2015年10月26日,徐水区人民政府与保定农垦总公司、卓正集团合作建设神农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与秀兰集团合作建设京南农业产业园两个合作项目签约,合同额约100亿,占地15629亩。本来觉得是好事,可是,近日漕河镇乡政府的做法却是让农民低价卖地。他们让涉及卖地的村子的农民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每亩/每年1290元(按1000斤小麦单价1.29元计算)进行补偿。没有在该协议中注明土地用途及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不知道,目前乡政府和村委会的做法是不是违法,作为农民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经济相关
2016-01-01 18: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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