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共4层,其中2层已办理产权证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200万,逾期了。未归还。 现在想吧剩下的2层补办产权证。银行同意借出原房产证和土地证给我们办理新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但是怕影响在银行的抵押权的行使。(新的办理的时候。涉及到土地分割。所以所有的原来的房产证号都要变动) 我想咨询一下:有没有什么政策法规是规定,我在办理新的产权和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在他项权证在银行的情况下。不会影响银行的他项权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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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和银行协商处理。
追问:已协商好,但是银行说为了风险把控,看有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可以支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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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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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