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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借了我7000元,已经五年了?就是还到2000元,几年睇时间了我打电话一直说没钱,我一个单身女人该怎么办,现在我很需要这点钱啊!我真的好无奈,请问法律可以怎么处理这件事,我好烦。

债权债务
2015-12-30 14:58: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这种情况经催要拒绝归还,只能去法院起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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