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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九月份的时候,与人合伙办理的公司,通过股份转让给了另一个股东,按法律流程办理好了所有的程序。转让协议约定2015年12月31日前支付,如未按期支付,每逾一天按万分之五的利息支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造成的费用由对方支付。今天通过追讨,对方却回答没钱,要我年后再说。我该如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我的权益。

合同纠纷
2015-12-30 16: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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