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派遣员工,**人力也就是以前的上海**,现在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是2004年3月到这个公司的,合同是和**人力每两年签一次,请问企业应该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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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看解除具体理由、理由是否成立,可能补偿N或N+1,也可能是0;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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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您十二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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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两个单位的累计连续工龄计算,合法解除就每年一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就赔偿双倍。
解答:按照你两个单位的累计连续工龄计算,合法解除就每年一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就赔偿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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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单位因为什么要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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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两个单位的累计连续工龄计算,合法解除就每年一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就赔偿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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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