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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一家贷款公司贷款。对方前面没告诉我,要交1800元作为会按照合同来履行的承诺。我当时也没注意看合同书,就签了字给他们传真过去了,还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之后我感觉是被骗了,就不想弄。对方就说,合约上明明就写着,要交1800元作为会按照合同来履行的承诺,还说要告我,如果我不交的话,就是我违约了。合同上也写着,如果一方违约的话,是要付违约金的。我很担心对方会告我,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5-12-28 18:54: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肯定是诈骗,不用管他们,没事的。
    追问:不用理他们,真的会没事吗?
  • 这是骗人的,无需理会。
  • 可能是骗局,报110处理。
    追问:合同上有一条:任何一方签订合同不履行合同时,都要承担违约金贷款本金50%,任何一方违约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字开始生效,签完合同后一个小时内履行完合同。你看,合同我也签了,也传真过去了。对方就说要告我,叫我等着应诉。违约金很高,我很担心。对方可以因为这一条告我吗?
  • 你好,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
    追问:合同上有一条:任何一方签订合同不履行合同时,都要承担违约金贷款本金50%,任何一方违约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字开始生效,签完合同后一个小时内履行完合同。你看,合同我也签了,也传真过去了。对方就说要告我,叫我等着应诉。违约金很高,我很担心。对方可以因为这一条告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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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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