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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学实习生。跟公司签了实习协议,公司和我都签名了,学校还没签。协议上写着辞职要提前30天书面申请。我做了大半个月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就申请辞职,本来应该是1月24号才离职的,可是上司说我可以马上走。我办里了交接工作之后,他让我交还实习协议,才帮我结算工资。请问这个做法正确吗?我想拿回工资该怎么做?谢谢!

合同纠纷
2015-12-26 21:57: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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