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院审理判决被告汪*·陈*(夫妻关系)与原告李*之间的民事借贷纠纷案件,判决书于2015年8月12日下达,判决被告偿还原告人民币约20万元,时至今日被告分文未还,无任何偿还意识。但李*借与汪*陈*款项是通过借贷公司所借,按照借款约定,被告承诺每月按时还款,但是自借款后,被告违背约定,每次以推拉拖欠拒绝还款。现在原告李*和我蔡**(夫妻关系)为偿还借贷公司债务,也欠下一些债务,还有未还清的借贷公司向法院起诉我们恶意贷款不还,经济诈骗,为还高息贷款我们挪用一些信用卡的资金,现在银行对我们也进行催款(逾期),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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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对方
追问:已经起诉判决了、继续起诉强制执行吗?
解答: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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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