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离婚后,孩子由我监护,调节书上写着孩子扶养费到十八岁,现在孩子十八岁了,孩子的父亲不给扶养费了,但是孩子上大学念书,不能维持自己的生活,我作为他的监护人,挣钱微薄,孩子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只能靠助学贷款,我的前夫现在已经结婚有一孩子,我已起诉了,法院判决我前夫继续给孩子拿扶养费八百元,可是他不拿,他说他负担重,法院调取他的工资平均每月三千多,还有奖金绩效钱浮动很多,现在他已经提出上诉到中级法院了,我想问问法官孩子的扶养费他应该继续给吗?能不能恢复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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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继续给
追问:我的前夫找了律师,我不懂法律,等到中级法院开庭我应该怎样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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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继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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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继续给。能维持原判。
追问:你好,法院调解要给我孩子三百元钱,我没同意,等待白城中级法院吧!我想问问法官能维持原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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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必须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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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