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目前就职的这家公司要转让,公司名称不变,更改法人。我的劳动合同到期日18年3月,原公司提出解决方案:1.选择结清年资,就职一年赔一个月全薪工资,截止15年年底.2.不结清年资,合同继续。下家公司明确表示不要留我。我是财务人员。请问我要怎么选择对我更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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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辞退您,赔偿金按照一年两个月的算法计算的,一年一个月只是补偿金,如果对方不准备留你,就算你现在继续留下,就怕他以后以合法的方式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没有补偿或者赔偿金,其中的利害关系自己把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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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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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选择赔偿走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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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根据你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两种方案本身没有好坏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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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合同不受影响,违法解除需向你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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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