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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份,我孩子晚上在家吃饭,同村的孩子打电话叫我家孩子出去说要单挑,我孩子吃了饭去了,我孩子怕挨打叫了两个做伴的,对方叫了两个去看着怎么打我家孩子的,见面后对方问我孩子说:听说你混的很牛逼了,我孩子说不牛逼啊,说着把头扭向一边,对方趁我孩子扭头时抬脚踢在了我孩子头上,我孩子一下倒在地上,对方趁机连踢带打,我孩子回过神来顺手在路边捡了根小木棍打在对方头上,对方回过神来报了警说自己骑电动车碰的,到了医院他父母通知我们交药费,住院大约三十多天花了三万,他自己找人签定轻伤一级无后遗证,伤残九级,说总共十一万,要我们拿五万,我孩子十四周岁,对方十七八了,请问能按自卫辨护吗?我孩子轻微伤,对方先动手的,我们不信没后遗证能评上伤残,请问打官司大约能判多少钱?们打算给百分七十药费对方不干要去告。请给帮助,谢谢。

婚姻家庭
2015-12-25 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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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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