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房屋财产分割问题,我们是拆迁房,现产权证已经做好,产证上有我的名字,拆迁协议上也有名字,请问这样离婚如何分割房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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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安置对象只有你们夫妻两人,可以离婚时一并处理,如果还涉及到其他被安置对象,可以在离婚之后,另行诉讼,分割拆迁补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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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共同财产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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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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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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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人一半
追问:房子是他们家造的,我没有拿钱出来,我是户口移过去的,但当时拆迁听婆婆说,也拿到了人头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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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一人一半。一人得房屋一人得钱。
追问:一人所得房怎么理解,是指老房子是他们家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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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离婚时均分。
追问:房子是他们家造的,我没有拿钱出来,我是户口移过去的,但当时拆迁听婆婆说,也拿到了人头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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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平分,可考虑双方对房屋贡献、婚姻存续时间等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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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取得的部分都是可以主张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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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名字就按产权登记和动迁份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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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