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因为房地产纠纷请一位律师打官司,当是咨询过几位律师,其他律师认为是很小的案子,建议直接谈判,只有这位律师认为应该打官司,而且把问题说的很严重,因此我支付了前期律师费,并向法院提起了上诉。起诉后没几天,房地产公司直接与我和解了,因为也有其他朋友从中斡旋,和解的过程非常顺畅,也没有向这位律师提过任何问题。这位律师知道后还挺生气的,接着又把问题说的比较复杂,说房企不会给钱之类的,建议要到法院去另外签一份协议。因为对从中调解的那位朋友的信任,我没有采纳这位律师的建议。后续法院撤诉也是我在房企的法务的帮助下完成的。之后一段时间都相安无事,房企也将涉案款项支付给我了。最近律师要求我支付后续的律师费,说如果不同意就要把我弄到老赖名单上,让我以后飞机、火车都不能坐。另外我找这位律师要纸质的合同(我签名后他留下来盖章,盖章后我要求寄给我一直没寄出)和前期费用的发票,他都不给我,还说发票一定要全部钱给了才能开。请问我是否需要支付后续的律师费?律师是否可以随意将我弄到老懒名单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