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妹妹经人介绍与刘 相识并未婚(未领结婚证)同居,现已有一个男孩未满2周岁,由于期间刘 多次对我妹妹发牌气动手打人,日子没法过下去了,我妹妹想把孩子要回来,但是他们家不给,想请教一下应该怎么样把孩子要回来,还有我妹妹能否得到赔偿(刘 为残疾人,一只脚行动不便,我妹妹以前也结过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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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结婚的,在法律上只是同居关系,可以协议或者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就小孩的抚养权、抚养费等起诉,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予以分割,对方打人的,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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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妹得到挂着权的概率大,得到赔偿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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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孩由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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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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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要求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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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是否能取得看各自的抚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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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一般两岁以内的小孩归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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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