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新疆昌吉的此案发生在石河子市。我公司(某有限公司)是从2007年变更名称注册的(名称三次变更),2010年11月我们几个股东加入的,此后就一直未启动(注册资金1000万),注册资金也不知去向,但此公司的前身曾牵扯有债务纠纷,我并不知情,我只是公司的一个小股东,占公司2.5%股份25万,是以技术入股,在工商注册中出资明细表中体现(货币技术)出现的,石河子法院执行庭已于2014.4.22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名下存款连本带息执行了6.5万元,我也曾去了一次提出异议,现法院又通知我去听证,本人不知如何举证,本人已75岁也不知如何是好,谢谢你们帮我想想该怎么去做!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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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你出资到位无抽逃。
追问:是,那该怎么办?
追问:公司成立后并未启动,公司是改了名称加了股东形成的,是前面的公司2016年欠了7万外债现在是本息40万,但现在公司注册资金也没有,我们都不知到啥情况,是否我还要偿还外债?请给我指点一下,谢谢!
解答:如果你出资到位无抽逃,就不需要再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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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