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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今年8月份买的二手房,因小区水电费是每季度收取一次,房东说两三个月没有交水电费了,也没有多少钱让我们交,当时我出同意了,但12月份物业公司来收水电费时告知原房主已有三年没有交纳水电费及物业费了,我找原房主协商,原房主不同意思补交费用。请问我该怎么办?以房屋买卖合同日为准不负责缴纳以前的费用可以吗?

其它综合
2015-12-20 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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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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