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父亲被车撞了,左小腿粉碎骨折,我父亲骑电动车,责任划分,我们3他们7,她的车还有全险,现在在医院住一个多月院了,所有费用已经花差不多10万了,所有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出的,我想问的是我们在让他们赔偿之前,我们还有做哪些鉴定,医院还需要出什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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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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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数额。掌握证据祝你维权成功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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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司法鉴定机构,医院的各种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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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做伤残鉴定,不用医院出什么证明,把病例和医疗票据保管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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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