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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这样我骑的是电动车对方骑的是摩托车撞的我而且是追尾,但是我们俩都喝酒了,导致我头颅底骨折右耳骨折肝破裂肾挫伤脾挫伤右腿软组织挫伤右脚踝受伤脸部擦伤当时医生都下病危通知书了我住院住了一个月刚准备出院我想问下我这样算不算构成重伤害,赔偿费用大概是多少,而且他还鉴定我的电动车定为机动车现在我俩都是机动车他无证现在要吊销我的驾驶证,我觉得不合适,因为之前对电动车也没有多少了解,如果说我的电动车是机动车那么市面上的电动车不全都是机动车了很显然大众人民还是不清楚的如果上法庭可能试情况推翻保留我的驾驶证。所以咨询一下万分感谢???

其它综合
2015-12-19 17:26:0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