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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以下属人员违法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95年企业改制,重庆电业局与我们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98年重庆电业局下属**供电局印发文件通知,解除我们与**供电局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是伪造的劳动合同关系,我们不可能与**供电局签订劳动合同。**供电局办公室印发文件通知,解除我们与**供电局签订的劳动合同。文件通知不服,可以向劳动局申诉,60天内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维持**供电局印发解除我们劳动合同,本身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不服申请法院,法院维持了,二审也是照本宣科的维持了。再审维持了,还把**供电局解除文件通知书,当成法律法规应用。印发文件成圣旨,宪法规则似彩纸。职工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请求企业依法办理退休,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利。企业以下属违法剥夺职工劳动权利的解除通知书,为依据,劳动合同被解除,有生效判决书。拒绝履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义务,正是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成为彩纸。

其它综合
2015-12-20 10:41:4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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