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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结婚一个月,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他们让我起诉,让我陪偿50万,说陪他们误工会,精神损失费,名声费,男方给娉礼10万,然后三金5万其它的拍婚纱照和摆酒席1万7。这是我知道的。请问,我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5-12-17 17:40: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对方的要求没有法律根据,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精神损失费50万应该法律不会支持。但是15万的三金彩礼也许要退点,实在商量不好,诉讼法院离婚解决。
  • 建议你起诉男方要求离婚,男方要求赔偿金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婚后没有共同生活,聘礼金钱则需要退还。
  • 可以返还彩礼钱和三金,其它的不用返还。
  • 你好,协议不成的,依法起诉到法院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对于婚前彩礼等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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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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