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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回沪知青,当年户口迁到上海刚赶上爷爷处房屋拆迁,后来分房子时分到二室一厅,59平方,户口三人我爷爷奶奶,房屋是使用权, 2002年时爷爷提出让我父亲把使用权买成产权房,叔叔也同意的,可父亲一直没有买,后来爷爷怕自己过世30几年工龄浪费了,叫叔叔买下了房产 买的时候叔叔说是帮爷爷买的,我也就同意了,可后来才知道产权只有叔叔一个人名字,爷爷在世时说过(有录音)房屋虽然叔叔买下 2007年2万元买的,但二兄弟都有份的。我的一份是国家分给我的,2013年爷爷去世了,在去世前半年时叔叔立字为据,房子给我一家(老婆 带小孩)永久居住。永不食言。将来产权归我小孩和叔叔女儿小孩各50%.爷爷也签字了去年房子刚装修好,花了7w.去年叔叔提出要把房子卖了分50w元左右(房子总价150万元左右)给我让我去买经适房。后来我去申请了,今天12月批下来了房子也选好了55W左右,我想问要他95W,我现在手里证据有一份协议书,住房调配单核定人口是我爷爷,奶奶,和我,他的户口要求留存,购买住房协议书是他100%所得,虽然房子他买下,但我认为我和爸爸因占三分之二,还有他买房的2W元钱我父亲亲手交还给他了!他要是不给这个数,我自己买经适房,有什么后果?对他有什么好处,原来房产证可以起诉无效吗

其它综合
2016-01-18 06:20: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