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有四个问题,请律师答释一下。母亲已经去世,我家有兄姐共4人,父亲要立遗嘱把房产给我,今天去公证处咨询,律师说我父亲和我占十分之七,两个哥哥和姐姐各占十分之一。我父亲说,我一直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哥哥姐姐分出单过,没有进到赡养义务,不同意哥哥姐姐各占十分之一的说法,父亲的观点受法律的支持吗?如果不行,十分之三需要2百来万,工薪的我也无力支付啊。要是卖房子,我和我爸住哪里,剩下的钱又不够买房的,这事怎么办?第二个问题是,我家是棚户区改造,选房合同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母亲过世后变更户主为我,房子盖好后,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在我父亲的名字后面加上我的名子。第三个问题是,我父亲同意在办房产证时直接变更为我,怎么办理?第四个问题是,我父亲有一套单位分的中央直属公房,如果我父亲过世,单位是否有权收回,还是由我的家人继续居住?希望律师您逐一解答,谢谢。

继承
2015-12-15 11:07: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第一,房产如果是你父母共有的,那么你母亲的财产部分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你父亲可以处分他的财产部分,可以订立遗嘱的。
    第二,这是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分析的。
    第三,这是需要去房管局办理的。
    第四,公房不可以继承,具体咨询产权单位。
  •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析产
  • 具体的到产权单位来申请的
  • 说的不清楚。要仔细看看。
  • 第一个问题根据你的陈述,无法直接回复,要立遗嘱的房子是什么时间谁出资取得的?第二个问题你家共有几处房子呀,棚户区改造的房子是否涉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呀?第三,单位分的房子有产权吗?如果是你父亲的私产,老人去世后由你们继承,不能收回。你的问题非常复杂,本着准确回复对你负责的态度,建议你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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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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